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7  作者:  访问量: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我院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发〔2026〕24 号)、《研究生院关于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研发〔2026〕35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商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在科研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学位论文进展状态好,并已取得显著成果。

(二)评选范围

基本修业年限内在籍在册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定向就业类中的“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的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硕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起计算),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应阶段的过程考核且未申请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答辩。

2.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9月以后入学,在2026年9月30日前已完成硕士开题报告。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请申请人于9月29日下班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科研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一并提交至学院教学中心办公室(管理楼313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stcc_hit@126.com。

德育有关材料提交要求具体以学工办通知为准。

三、评选过程

(一)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工作。

(二)学院初评

学院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按照评审细则(网址:https://hbs.hit.edu.cn/info/1042/4307.htm),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评并按得分进行排序,确定不少于获奖名额1.2倍数量的研究生参加复评。

(三)学院复评

学院成立专家组,统一组织复评。复评以PPT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学生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研究成果、科研工作成绩、论文进展、社会服务等)并回答评委的提问,评委以现场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答辩环节可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所有申报学生导师回避。

(四)结果公示

拟获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结果报送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以学校评定结果为准。

四、其他要求

(一)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外,同年度国家奖学金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研究生自愿选择申请奖学金类别。

(二)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人及电话

教学中心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451-86266491

学工办联系人:褚老师             电话:0451-86268575


附件:1.研究生院关于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线上申请填表说明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商学院

2026年9月27日

下一篇: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