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在导师组内完成开题程序且评审通过的2020级EMBA学生、2021级EMBA及MBA学生,可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向商学院提交开题报告及相关文件提请审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提交材料内容
(1)《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电子版,署名,Word及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开题报告”,例:21SM10001-张三-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写作要求模板见附件1。专题研究型论文开题报告写作指南见附件3,案例研究型论文开题报告写作指南见附件4。
(2)《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电子版,匿名:PDF格式。首页中研究生、导师、合作导师三行均删除,全文隐去研究生、导师及合作导师姓名,开题报告首页匿名样式可参考附件2。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开题报告(匿名)”,例:21SM10001-张三-开题报告(匿名)。
(3)《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版,署名。
(4)《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纸质版:学生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及论文题目;导师填写对开题报告的评语及是否同意学生提交开题报告、手写签字;评审小组填写评审结果及对开题报告的审核意见,评审小组负责人手写签字,评审小组成员姓名可电脑文字录入。落款日期根据实际开题日期填写。开题报告评议表见附件5。
2、提交时间及方式
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4月17日8:00-24日12:00。
提交材料方式:
(1)电子版材料提交方式待定,将视商学院教务系统上线情况确定,具体方式于学生提交材料开始时间前一周内通知,请提前关注商学院官网通知及班长通知。
(2)纸质版材料以导师组为单位交至商学院办公室,哈尔滨校区:科学园2H栋143室,深圳校区T6栋201室。
3、其他
(1)开题评审小组负责人原则上为导师组组长,若组长有不在国内等无法签字的情况,可由组长指定组内一位成员代签,代签格式“组长姓名(代签教师姓名+代)”。评审小组由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不得少于3人。
(2)对提交的开题报告,商学院将按《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质量审查表》(附件6)规定办法予以审核。审核合格的开题报告存档备查,审核不合格的开题报告,返回修改后,本次不再允许重新提交。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老师,0451-86417775(哈尔滨)
褚老师,0755-26925759(深圳)
哈尔滨工业大商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