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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9级非全日制EMBA、MBA、MPAcc学生延期答辩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作者:  访问量: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办理延期答辩申请审批的通知,未能在规定年限内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即2019级非全日制EMBA、MBA、MPAcc学生延期至2024年9月1日)。

一、延期答辩办理范围

学生范围:截至2023年7月尚未通过论文答辩的2019级非全日制EMBA、MBA、MPAcc学生。

请办理延期答辩的学生于2023年6月12日前加入QQ群,哈尔滨学生加入QQ群:806358867,深圳学生加入QQ群:667557976,加入后将自己群名片修改为:“学号-姓名”格式,并随时关注QQ群消息及私信。

二、延期答辩办理程序

学生登录“研究生系统”在线申请、上传《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核表》(见附件1),并提醒导师审核,须于2023年6月19日12:00之前完成审核工作,并等待院系及研院审核,各环节均审核通过为延期答辩手续办理完成。

《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核表》学生填写学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延期原因及论文进展情况,研究生本人附电子签名、填写申请日期。导师在“研究生系统”中审核通过视为导师同意提交该申请表,导师无需另附电子签名,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学号-姓名-延期答辩审核表”,例:商学院-19SM10001-张三-延期答辩审核表。

三、延期后学位工作计划

2019级非全日制EMBA、MBA、MPAcc学生申请延期至2024年9月1日,即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商学院预计于2023年11月、12月及2024年5月、7月统一组织论文答辩(2024年8月不组织答辩),相应的统一组织的论文预审时间为2023年8月、10月及2024年2月、4月,具体安排以商学院的实际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商学院官网新闻、EMBA2019-1学位论文群通知、MBA及MPAcc班长通知或2019级延期答辩QQ群通知。如学生未参加论文预审、查重或各次论文预审未通过或存在论文作假情形,商学院将不予受理学生的答辩及学位申请。2024年9月1日仍未完成论文答辩的2019级非全日制EMBA、MBA、MPAcc学生,将办理结业手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哈尔滨校区:孙老师 0451-86417775

深圳校区:褚老师 0755-26925759


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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